
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莞证
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
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申请,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,
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起,新增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莞证券”)为本公司旗
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(以下简称“一级交易商”)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适用基金
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证券简称
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
资基金
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港 股 创 新 药
基金 50ETF
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
(QDII)
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
金
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
基金
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港股央企红利
券投资基金 50ETF
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
基金
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科创综指 ETF 景
资基金 顺
二、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
销售机构名称: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注册(办公)地址: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
法定代表人:陈照星
联系人:李小倩
电话:0769-22119351
客户服务电话:95328
网址:www.dgzq.com.cn
三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
客户服务电话:95328
网址:www.dgzq.com.cn
客户服务电话:400 8888 606、0755-82370688
网址:www.igwfmc.com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
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
合同、招募说明书等文件。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○二五年六月十六日